团员发展注册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3浏览次数:1

为了认真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凡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在经过团的知识培训,参加团的基础知识测验合格的基础上,经考察已符合团员条件的方可发展入团。
2.对已具备团员条件、支部准备发展的入团积极分子,应及时报团委进行预审。团支部在上报预审名单时,须负责地将有关考察材料一并上报团委,以便在预审时参考。在预审通过后,方可发给《入团志愿书》,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如实填写。在支委会全面审查认可之后,提交支部大会按规定程序讨论通过。
3.发展新团员团支部大会议程
    (1)主持人(团支部书记)报告团员到会情况(到会团员数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能开会)。
    (2)组织委员介绍拟发展对象情况。
(3)申请人分别宣读《入团志愿书》。
(4)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提出自己对其入团问题的意见。
(5)参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充分讨论、审议(指出优点和不足,提出是否赞成入团的意见)。
(6)参会全体团员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支持人宣读表决结果,通过团支部大会决议。
(8)申请人表态发言。
(9)团支部对上述已通过接收为团员的同学提出希望和要求。
4.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青年入团后,团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及其它材料,报送团委审批。
5.经团委批准之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才能取得团员资格,其团籍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每月缴纳团费壹角。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6.新生入学后,团委要做好组织接收工作,要对每名团员进行登记,并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团籍档案。
二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文部门: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