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12浏览次数:0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团省委《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到支部”团支部建设提质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班级团支部活力,有效发挥团支部在班级中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团委制定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请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学习,遵照做好2020年度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团支部书记的换届选举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向上级请示

团支部在换届前,应将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团支部组织及工作情况,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下届委员会设置人数以及选举方案等。上级团组织应及时批复团支部的请示,并对其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在向上级团组织请示的同时,还应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以便取得指导和支持。

2.认真挑选和酝酿委员、书记候选人

团支部换届选举的核心是要选出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可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充分酝醇、讨论后产生。要引导团员正确掌握候选人的条件,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热爱团的工作,敢于负责,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团员和青年党员推选到团的支部委员会里来,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以便实行差额选举。团员人数少的支部,也可不提候选人,直接由团员大会选举

  1. 拟定选举和准备选票

    选举办法拟定后应提交团员大会通过。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 认真做好支部工作总结

    团支部换届选举时,上一届委员会应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这样,有利于团员大会检查并监督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支委会与团员的联系。团支部工作总结一般分为工作的主要情况和成绩、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意见等。

    (二)选举程序:

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做好后,要将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事先通知本支部团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是团支部尊重每个团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尽量使每个团员都能出席会议。每个团员只能在自己所在的团支部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一般是: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团员人数。执行主席向与会者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应到会的有多少人,未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人,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人。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的半数,执行主席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半数,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

3)宣布待选的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名单提交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唱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与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7)宣布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什么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然后开始划票。

8)宣布投票次序。先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始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发票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选票,去除废票。得票超过实际参加选举团员半数者票进行选举。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会议程序可适当从简。团员数量少的团支部,由于团员之间彼此了解,在进行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经过全体团员的充分酝酿和讨论,并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在选举前,还应将选举方案报告上级团组织批准。

12)由团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和书记。一般分两段进行,即先选出支部委员,然后再经过团员大会表决,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13)认真做好落选人的工作。对于在选举中落选的人,团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说服他们正确对待落选,懂得实行差额选举的意义和特定的结果,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到,在团内民主选举中,被提名的候选人,都有可能当选或落选,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只要是积极参与,无论当选与否,都是一种锻炼。

14)补选和增选。团的支部委员会在两届换届选举之间,如出现由于支委会成员因生病、工作调动或犯严重错误而不能继续任职而导致缺额的情况,或由于团员人数增加、工作内容多等新情况的出现而需要增设新的支部委员,则需要及时对支部委员进行补选和增选。补选和增选工作应按照团章规定的原则,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增补委员必须执行团内民主选举规则,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而不能采取委派的办法。如果一时无法召开团员大会,则可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指定适当的人员代理负责,但代理期限不能超过半年,到期后,应立即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补选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团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时,由于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委员的名额,也可以进行补选。这种补选在进行前,可以先由团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补选候选人名单。已落选的候选人,在重新得到多数团员同意后,仍可作为候选人,由团员大会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