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镜头下的家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9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更加善用“大思政课”,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文件要求,着力深化实践育人,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引导广大师生学党史、强信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奉献国家、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效利用青少年社会暑期实践和返乡契机,推动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生活环境等一体化的思政教育新形式,通过微博平台开展“镜头下的家乡”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通过“说家乡、随手拍”的形式,记录和发现青少年学生眼中的“身边美、家乡美、中国美”,进一步激发青少年树理想、爱祖国、担责任、勇奋斗、练本领、修品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镜头下的家乡”

二、活动目标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引导河南大学生感受中国共产党近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保、扶贫等事业伟大成就;结合国情社情教育,深入社会实践服务和基层实习考察,增强青少年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的深刻认识;结合大思政育人主题, 提高各地、各校网络思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培养有知识有能力、 有理想有信念、有情怀有温度的当代青少年。

三、活动安排

本活动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共包括作品征集、评审和公示、表彰和展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作品征集(7 月 19日-8 月 30 日)

1.各二级学院(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与积极发动,组织全员学生通过新浪微博积极关注教育厅政务微博@“河南教育”或“豫教思语”,积极参与#镜头下的家乡#话题 讨论。(7月25日前将完成情况报送团委。)

2.各院系、社团要利用本次活动建立微博,开通政务宣传平台,利用官方微博广泛宣传和参与,打造微博矩阵。(填写附件表格并于7月25日前报送团委,可统一开通政务微博账号。)

3.个人报名参与方式:

(1)学生扫码(见附件),进入活动小程序,选择个人所在学校,即视为报名成功。

(2)个人发布含有#镜头下的家乡#话题词的图文微博,内容积极正面,即视为参与活动。

(3)用户参与活动,即可获得抽奖机会。后期通过专家遴选和数据计算,对优秀个人和优秀单位进行奖励。

(一)第二阶段:遴选与展示(8 月 31 日-9 月 15 日)

1.作品遴选

省教育厅根据作品转、评、赞、阅读量设置实时榜单,截止 8 月 31 日公布最终排名,并按照排名给予活动奖励。

2.作品展览

省教育厅选取优秀作品形成影集,并选取前 20 所优秀组织学校,进行作品网络展览。

(二)活动第三阶段:奖项与评优(9 月 16 日-9 月 30 日)

奖项评选包括专家评分、网友评分、微博传播值、作品选取 角度等进行综合打分得出。奖项的颁发视具体情况采取办会或者 邮寄的方式进行。活动总结将以选取活动代表座谈会或小型论坛 的方式开展。

1.优秀作品奖 50 名

根据作者选择的学校进行区分,大学榜选取 50 个优秀作品。

2.优秀指导教师奖 50 名

根据参与作品获奖和学校参与活动的情况,对指导教师进行 遴选和奖励。

3.优秀组织奖10名

根据学校参与活动作品提交的人数情况,对组织单位进行遴选。

4.“人气之星”奖 100 名

按照个人作品在微博上的传播量(转评赞阅读等)话题页榜 单排名情况,选取前 100 名颁发网络人气之星奖。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动员工作,扩大覆盖面,尽可能实现青年全员参与。要把“镜头下的家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建党百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带动青年参与,细微处着眼,情感处激发,扎实推动实践育人政工作。各学院要于9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团委tw@lypt.edu.cn邮箱,对于组织有力,反响热烈良好的学院(部门),院团委将进行表彰嘉奖。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于本次“镜头下的家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在省教育厅媒体矩阵中利用优秀作品榜单、优秀组织单位专区、思政学习与互动专区、话题热门推荐、各领域头部用参与等方式推介宣传,引导全站网友参与,提升活动效果。

共青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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